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表示将提前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根据通告内容,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同时,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此外,通知中还强调,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保证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顺利实施,市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车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从轻型汽油车国六b阶段分布实施时间和限值要求来看,2020年1月1日到2023奶奶7月1日前,共分两个阶段,其中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PN排放要求为6.0×1012(个/公里);2020年7月1日开始PN排放要求为6.0×1011(个/公里)。到2023年7月1日开始,各项排放标准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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