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市已正式对全市范围内供应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不含已成交的地块),调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建筑层数1-6层的,应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建筑层数7层以上的,应达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新供应居住商住用地商品房预售“门槛”调高

  7月份,本报曾独家报道过合肥市将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的消息。此次调整后,合肥对所有建筑类型统一要求“形象进度完成一层施工”的预售条件,改为建筑层数1-6层的,应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建筑层数7层以上的,应达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这意味着,一般的多层(6层及以内)必须主体结构封顶,小高层、高层(7层以上)必须盖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开发商才能申请预售卖房。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合肥建筑已经从多层为主过渡到多层、小高层、高层等各类建筑多样化发展阶段,高层建筑占比逐年提高。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只要一层封顶就可以销售,去售楼部只能看到图纸模型。交房的时候,业主有时候会发现绿化、环境等,会与心中梦想房子差距太大。而预售门槛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房时的矛盾。

  据透露,下一步,合肥市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城市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结合实际,适时选择部分地块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

  土地拍卖开发商可3个月内分期交清出让金

  此外,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还对土地拍卖一些细则进行了调整。全市范围内,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可在拍卖出让活动之日前40日发布公告。

  公告中,可明确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出让参考价总额的20%以上;可要求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分期缴清土地出让金。全市范围内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如报名参与竞买的人数达到3家,可举行拍卖出让活动。

  鉴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成交价不得超过历史最高成交价,拍卖执行“举牌应价+摇号”方式。庐江县和巢湖市继续执行举牌应价方式。此次最大的变化是,开发商交付土地成交总价款时,可以不用一次性付款,而选择3个月内分期付款。(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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