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天时间内对涉及“传奇”纠纷的多起诉讼做出一审判决,《传奇》的开发商娱美德公司赢得4起胜诉。这4起诉讼的当事一方均为世纪华通的子公司,亚拓士和蓝沙。 其中, 3起是亚拓士起诉娱美德和传奇IP单独签署的授权协议的案件,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而另一起是娱美德起诉蓝沙与亚拓士签订的《传奇》软件许可协议的《续展协议》侵权案,法院也判决娱美德胜诉。而据悉,判决当日的前夕,蓝沙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悄悄撤销了针对娱美德和恺英网络签订的授权协议的侵权起诉。

  “传奇”的诉讼不禁让人想到去年底广受游戏行业关注的世纪华通并购案。2018年9月12日,世纪华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298亿元的预估价收购盛跃网络100%股权。盛跃网络为盛大游戏的国内控制实体,拥有盛大游戏网络游戏业务、主要经营性资产和核心经营团队,而盛大游戏则以在中国运营《传奇》而为大众所熟知。通过此项收购,世纪华通一举成为了中国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游戏公司。在对世纪华通这一次重组进行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对盛大游戏所涉知识产权纠纷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关注,并要求世纪华通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和预测期内标的公司所涉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情况。证监会所提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指的就是盛大游戏运营的核心产品“传奇”相关的纠纷。 根据世纪华通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公开的内容,盛大游戏牵涉的“传奇”相关的诉讼、仲裁多达31件。

  

 

  

 

  据当时世纪华通披露的数据,“传奇”相关产品占据盛大游戏收入重要份额,2016年、2017年、2018年1~8月份分别占了其产品营业收入的48.99%、28.28%、28.01%。在世纪华通尝试开展各项全新业务的同时,“传奇”在其业务群中的重要性,依然没有改变。

  证监会对此也予以高度重视,在其2018年12月24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11号),要求对知识产权纠纷情况给与补充说明。根据其回复的审查意见,“盛跃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作为诉讼一方的且与娱美德及韩国传奇公司相关的尚未了结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与游戏运营直接有关的重大诉讼、仲裁合计29项,其中,盛跃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19项(其中含2项亚拓士被审理法院追加为原告但盛跃网络其他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11项,作为第三人的1项。”

  时间过了一年,29项重大诉讼应该都有了新的进展,有些诉讼应该是了结了。但是查阅世纪华通的对外的公告,相关内容却寥寥无几。第一个相关公告见于2019年10月14日。世纪华通公告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了娱美德要求亚拓士与蓝沙签订的“传奇”软件许可协议的续展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但只字未提娱美德对此予以上诉的事实,之后也没有公告,更是没有提及判决书中法院的多个重要裁定,包括盛大不具有“传奇”著作权的授权权利以及之前盛大诸多的授权行为均是违反了《软件许可协议》的违约行为。

  从媒体曝光的该判决书截图,可以看到盛大的权利仅限于PC客户端游戏的运营权,而不包括页游和手游。

  

 

  盛大对无锡七酷、4399、上海都玩等7家公司进行维权并授权的过程,违反了《软件许可协议》。

  

 

  盛大在打击非法服务器的过程中,对重庆小闲的授权过程违反了《软件许可协议》。

  

 

  盛大向世纪华通授权开发并运营5款手游的行为违反了《软件许可协议》。

  

 

  

 

  世纪华通在发布上述公告后,对外大肆宣扬蓝沙的《传奇》软件著作权在中国大陆的独占权利得到法院支持,而这是对判决结果的刻意曲解,是对市场的严重误导。要知道,世纪华通的子公司蓝沙拥有《传奇》著作权在中国大陆的独占权利,是其进行“传奇”授权的法律基础,如果这样的基础没有了,世纪华通的“传奇”授权业务将面临坍塌的危险。而近期世纪华通大力推进的“江西国民传奇联盟”也正是基于蓝沙拥有《传奇》著作权在中国大陆的独占权利的假设。对于如此重要的信息,不仅刻意隐瞒,反而曲意宣传,让人哑然。

  2019年11月28日,世纪华通公告了娱美德起诉三七互娱《屠龙破晓》侵权被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的消息。值得玩味的是公告第二天,即11月29日,同样是三七互娱的产品《传奇霸业》手游版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侵犯《传奇》著作权。事实上,《屠龙破晓》侵权案早在11月20日就已经判了,为什么世纪华通在这个时间点,不选择公告知名度和影响面更大更广的《传奇霸业》的侵权案,反而公告早已判决的《屠龙破晓》侵权案的结果?公告信息和时间点的选择,着实令人玩味。实际上,《传奇霸业》侵权案的巨大影响力在于,它将堵死世纪华通通过《传奇世界》授权的通道。因为法院认定《传奇世界》的授权不能保障“传奇”IP的合法使用。而对于娱美德对《屠龙破晓》侵权案的判决进行上诉的事实,世纪华通也没有给予公告。

  2019年12月18日,世纪华通公告了亚拓士申请的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前保全裁定,禁止娱美德的授权行为。世纪华通之前申请此类的诉前保全已有4次,但均未给予公告。世纪华通此次不仅做了公告,而且又配合大肆宣扬自己的“传奇”著作权在大陆的独占权,其时间点的选择也颇为意味深长。公告后隔一天,即12月2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亚拓士向娱美德提起的3起侵权起诉,同时判决亚拓士与蓝沙签订“传奇”《软件许可协议》的《续展协议》侵犯娱美德著作权。宜春法院的禁令中亚拓士的申请理由与此次驳回的诉讼中的请求理由是基本一致的。而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判决出来后,同样性质的单方诉前禁令能够依然得到维持可能性,按常理来说应该是很低的。事实是,宜春法院的禁令在11月17日就已经做出,但在一个月之后,选择三个类似诉讼的判决即将做出的时间点进行公告,不得不说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结果。按正常的推理,世纪华通应该早已猜出败诉结果。而仅提前两天进行公告,正是为了早先占据舆论制高点,在判决结果做出后仍然可以抢占先机。这从盛趣游戏(原盛大游戏)仍然不遗余力宣扬自己拥有“传奇”著作权在中国大陆的独占权利的诸多新闻中可见一斑,要知道此次判决中法院也明确盛趣游戏仅仅是《传奇》PC软件的运营商而已。

  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12月20日对多起诉讼做出判决后,娱美德第一时间在自己的官方公众号发表立场,称“判决结果明确界定了“传奇”权利的归属,也预示着围绕“传奇”IP的授权争论即将成为历史。”

  

 

  但娱美德似乎乐观得有点早了。世纪华通牢牢掌握舆论制高点,不管判决结果如何,市场风向依然自信可控。直到12月23日,世纪华通才对20日的判决结果做了公告,但在公告中,对于蓝沙撤销对娱美德和恺英网络的一个诉讼案却只字未提。对于撤销重大诉讼而不予公告的情况,对于世纪华通来说不在少数。而去年世纪华通公示的“传奇”相关29项重大诉讼和仲裁目前什么状况,目前找不到完整的权威性信息,但根据媒体曝光的内容,至少有4起诉讼是已经撤诉了的,但世纪华通均未给予公告:

  2017年1月,蓝沙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诉娱美德和上海恺英网络侵权,2019年12月撤诉,未予公告;

  2017年12月,亚拓士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娱美德和椰子游戏侵权,2019年7月撤诉,未予公告 ;

  2018年3月,蓝沙在浙江市金华人民法院诉娱美德和浙江欢游侵权2起诉讼,2019年5月撤诉,未予公告 ;

  2018年7月, 蓝沙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娱美德和上海时光科技侵权,2019年7月撤诉,未予公告;

  对上述信息不予公告也许并不违反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但是这种选择性地、策略性地披露信息,却是有违信息披露制度精神的。而配以偏颇的市场宣传,则有明显的误导市场的嫌疑了。作为A股最大的游戏公司,游戏行业的头部企业,在处理信息披露上如此“策略”,不得不说让人非常遗憾了。

 

  “传奇”作为世纪华通旗下的重要业务之一,其法律基础有两个:蓝沙对《传奇》著作权在中国大陆的独占权和亚拓士作为《传奇》共同著作权人对娱美德授权的否决权。但这两个基础正在各诉讼判决面前全线瓦解,这将对世纪华通未来的走势将是一个重大的不确定因素。可以说黑天鹅正在形成,什么时候飞出,也许只是时间问题了。“传奇”纠纷如何更加妥善解决是目前摆在世纪华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将对未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世纪华通应该在“传奇”的道路上且行且珍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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